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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旅游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6-01-28
  • 索 引 号:null-0200-2016-06168
  • 发文机关:漳州市旅游局
  • 发文字号:漳旅〔2016〕15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关于转发福建省旅游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福建省旅游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漳旅〔2016〕15号

各县(市、区)旅游局、 台商投资区经发局、漳州开发区文化与发展旅游局、常山开发区旅游局、市直旅行社 :

现将福建省旅游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旅办发〔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达辖区内旅行社,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附: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旅办发〔2016〕1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旅游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15公开)黄聪标

漳州市旅游局

2016 年1月28日

漳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6 年1月28日印发

附件:

关于转发福建省旅游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15公开)黄聪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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